11/4Linux桌面系統

下周就是期末考
老師有給我們考試的大概方向


1.    何謂自由軟體?  <自由軟體的定義與授權 >

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其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佈、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

更精確地說,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

  • 不論目的為何,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
  • 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 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
  • 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項,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2.      公共圖書館的任務?  < 圖書館的宣言與自由 >

這些任務與資訊、識字、教育及文化有關, 應該做為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核心:

1.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

2.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

3.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

4.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5.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對藝術的欣賞、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

6.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

7.嘗試各種文化, 欣賞其間的差異。

8.贊助口語傳統。

9.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

10.對地方性的企業、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11.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

12.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 必要時, 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



3.    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的關係?    <自由軟體的定義與授權 >

從法律層面來說,自由軟體都是採用公共授權的軟體,自由軟體使用者沒有必要也不願意使用需要個別授權的軟體,因此,他們都是守法者,絕對不會觸犯法禁。

智慧財產權由三組法律構成:

1.著作權法

2.商標法

3.專利法

自由軟體與著作權法裡的著作財產權有密切關係。

著作財產權分為兩個部份:

l   著作人格權

l   著作財產權



4.   Debian的方針         

   Debian 自由軟體指導方針 (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 DFSG)

1. 自由的再次散布

Debian 元件的許可証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將此軟體作為含有 若幹不同來源的程式的一套軟體集合中的一個 元件用於銷售或者捐贈。該許可證不得向諸如此類銷售行為的銷售方索取 專利費或者其它費用。

2. 原始碼

程序必須包括原始碼,而且必須允許以原始碼以及預先編譯好的形式散布。

3. 作品的衍生

許可證必須允許對其所屬作品的修改以及衍生,而且必須允許這些作品在原始 軟體的許可証條款下散布。

4. 作者原始碼的完整性

許可證只有在允許「修補檔案」隨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一同發行,以便在編譯時修改 程式的情況之下,方可限制對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在發行時的修改行為。 許可證必須清楚表明用已修改的原始碼編譯而成的軟體,是允許散布的。 許可證可要求衍生軟體使用有別於原來軟體的名稱或者版本號。( 這是一種妥協,Debian 組織鼓勵所有作者不要限制任何原始碼 檔案或者機械碼檔案的修改。)

5. 禁止歧視人仕或者團體

許可證不能歧視任何人仕或者由多人組成的團體。

6. 禁止歧視用途

許可証不能歧視程式可以被用於的任何特定領域。例如, 許可證不得限制程式用於商業或者基因研究。

7. 許可證的散布

程式附帶的權利必須適用於程式再次 發行的每一個受眾,無需他們再執行一個附加的許可証。

8. 許可證不能特定於 Debian

程式附帶的權利不能由該程式是否為 Debian 的一部分來決定。如果這個程式從 Debian 中摘取出 來,即使在 Debian 之外但仍然在該程式的許可証條款下使用 或者散布,那麼它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受眾都將擁有和那些在該 程式與 Debian 系統結合時被授予的完全相同的權利。

9. 許可證的規定不得污染其他軟體

許可證不得對其他與此軟體一同分發的軟體作出任何限制的規定。例如,許可 證不得要求所有與它在同一媒體中一同分發的軟體都是自由軟體。

10. 許可證示例

 GPL BSD Artistic 均是我們視為自由的許可證的示例。



5.    何謂開放源碼?

開放性原始碼軟體不僅可以近用其原始碼,該軟體更應符合以下的範疇(OSD, 2006):

1. 自由再散佈

該軟體的授權,應同意將該軟體可以置於其他的系統中銷售或贈送,不能有任何限制;不應從其銷售中要求任何費用。

2. 原始碼

這個程式必須提供原始碼,且必須允許可以散佈原始碼或是編譯後的執行碼。沒有附原始碼的產品,必須以眾所皆知的方法提供原始碼,收取合理的複製費用,經由網際網路下載則不能收費。原始碼必須包裝成程式設計師可以修改的格式,不允許故意混淆原始碼,也不允許提供經由前置處理器或翻譯器編譯過的中繼程式。

3. 衍生作品

這個授權書必需同意修改及衍生原作品, 且必須同意以原軟體授權書相同的條件散佈衍生作品。



4. 完整性

為了在安裝階段修改原始程式,在同意把"補丁"檔和原始碼同時散布的前提下,才能夠限制修改原始碼。授權書必須清楚地允許散布軟體修改後的原始碼;可以要求散布衍生作品時,以不同於原軟體的名稱或版本編號。

5. 不能歧視任何人或團體

授權書不能歧視任何人或團體。

6. 不歧視任何領域的努力

授權書不能限制任何人在特定領域使用軟體。例如,不能限制特定公司或基因研究產業使用該程式。

7. 散佈許可證

附屬於程式的權利必須適用於所有再散布的程式,不需要任何單位的再授權。

8. 授權書不能針對某個產品

附屬於程式的權利不能祗適用於含蓋該程式的特定軟體版本。從特定軟體抽取出來的程式,以該程式之名使用或散布時,再散布程式的授權書應擁有與原軟體版本相同的權利。

9. 授權書不能限制其他的軟體

授權書不能限制同時散布的其他軟體;如:此授權書不能要求在同個載體上散布的其他程式,必須是開放源碼軟體。

10. 授權書必須技術中立

授權書的內容不能以任何個別技術或介面為基準。



6.    Ubuntu是甚麼?Koha是甚麼?  <自由軟體的定義與授權 ><web資源及百度百科>

自由軟體不以 GNU/Linux 為限,在 GNU/Linux 的範圍裡有多種發行版本,以 DebianSlackwareRedHat 為主,Ubuntu 是從 Debian 衍生出來的發行版。

Ubuntu Linux 簡單地說是一套 Linux 作業系統,如同其它眾多 Linux 套件(如:Debian, Fedora Core, SuSE, 等等)一樣,它只是由 Canonical 公司所維護、修改並發行。Ubunbu Linux 是以 GNOME 桌面環境為基礎,並且將常用的開放源碼軟體包裝其中,而且經由 Canonical 公司團隊的用心開發,除了整體畫面設計美觀一致,軟體維護也十分迅速且紮實,使得它成為一套適合剛接觸 Linux 作業系統的人使用的 Linux 套件。



Koha,是第一個放原始程式碼圖書館化系生於1999行於Linux作業系,並配以Apache器,使用最流行的MySQL資料管理系,所有程式的代都是用Perl來編寫的。

Koha 本身的授,採用GNU 通用公共第二版或更新的版本,就是俗的自由體或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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